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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
发布时间:2014-01-08 09:3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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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7日消息,淘宝今日对会员下发通知,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禁售比特币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。同时,比特币挖矿硬件、软件及教程也在禁售之列。此规定于2014年1月14日正式生效。


  淘宝表示如果出现一般违规行为,每次扣十二分,情节严重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。按照淘宝的规定,扣十二分将意味着七日内对店铺进行屏蔽,同时限制发布商品、限制创建店铺;扣四十八分,将直接查封账户。


  2013年12月5日,央行下发通知,明确表示比特币“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”,并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;12月16日,央行约谈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,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比特币交易网站提供托管、交易等业务,对于已经发生业务的支付机构,应该解除商务合作。


  中国政府对的态度导致比特币价格两轮大跌,由7600元一度下跌至2800元,不过此后比特币又出现反弹,昨日又重回6000元附近。(迟之)


  以下是淘宝新规定全文:


  比特币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;


  一般违规行为,每次扣十二分,情节严重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


  规则背景


  请遵守《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
  央行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比特币、莱特币等交易通道。


  具体情形


  包含但不限于:


  1)比特币、莱特币、比奥币、夸克币、无限币、可可币、便士币、PPCoin、NameCoin等虚拟币;


  2)比特币挖矿教程等虚拟币的教程、攻略;


  3)比特币挖矿机等用于获取相关虚拟币的硬件、软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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